一、负责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师生生活及其他各方面工作所需要的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。包括膳食服务、水电供应、校园管理、园林绿化、特种设备维护、零星维修、社区服务、住宿接待等,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。

  二、负责制定后勤外包服务的标准和考核办法,起草招标文件,对各类外包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。

  三、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后勤服务与资产管理的政策精神,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、实施方法、管理制度供学校研究确定。

  四、负责环境保护、垃圾分类、节能降耗工作。

  五、负责提出水电基础设施及其他大型后勤服务设施、设备更新改造计划,建设智慧化后勤服务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。

  六、依照国家、学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规定,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  七、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负责全校资产验收、管理、处置、调拨及报废处理等工作。

  八、负责全校资产的清产核资、评估组织工作,及全校国有固定资产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。

  九、负责全校房产地产产权登记管理、货币化住房补贴发放,及职工周转房(公租房)分配、调整与管理工作。

  十、负责全校经营性资产经营与管理工作,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。

  十一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