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使本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提高行政办事效率,促进管理决策的民主化,科学化,结合本处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处长办公会议由处长主持,专项工作或重点工作由处长指派有关人员专门负责。会议参加成员为处领导班子成员,办公室主任及质量监督科长列席会议,其他列席人员由处长根据议题指定。与会人员不得无辜缺席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请假。

二、会议由处办公室负责召集,并做好会前准备工作;

三、会议的主要内容:

1、组织学习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传达学校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的精神和决定,研究贯彻落实文件、指示、精神的措施和方法;

2、讨论全年工作计划和总结,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及重大业务问题形成决议;

3、研究决定本处其他重要事项及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问题

四、会议应由指定的专人记录,记录本专人保存完好,不经处长批准,不得向外提供。同时与会人员作好相应会议记录。

五、严格保密制度,会上的决策事项,除按规定履行职责及授权传达外,其他与会人员不得私下与人交谈会议的议决情况。

六、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对于决定了的事情,要认真贯彻执行,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和否定已决定的内容,如在执行过程中,发现问题需修改,须经处长办公会议重新研究。

七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